文的老人發現一個天象,貪狼、七殺、破軍三宿閃爍,暗淡了近百年,代表紫薇大帝的斗宿,忽然明亮起來。
……
天下大勢,自古有興有亡,有亂有治。
治亂興亡之故,雖說人事,亦時運也。
天下治亂,大勢所趨,然一個偶然,亦能改勢逆命。
公元1640年,崇禎十三年春,中州無雨,蝗蟲過境,似乎又是一個不好的年景。
河南,登封縣。
嵩山腳下,潁水河邊,中午的太陽,照著乾裂的河灘。
這時,在距離河岸頗遠的麥田邊,一個穿著奇怪的少年,趴在長滿雜草的溝渠內,目光盯著一隻正吃著麥苗的螞蚱。
在少年身後,還跟著幾個與他一般大小的男孩兒,都如他一樣一動不動。
「大少爺,該出手了!」髒兮兮的孩子,提醒著少年。
少年卻趴在地上不動,直到成片的螞蚱落下來,才忽然站起身來,大聲喊道:「孩兒們,殺敵了!」
語畢,少年一躍而起,拿著網兜,便將螞蚱罩入其中,小夥伴們也紛紛抄起自製的網子,沖入螞蚱的海洋中,驚得螞蚱蹬腿四散。
少年名叫高歡,是高老莊土財主高有才的長子,作為登封高氏現任族長的長子,高歡曾被高有才當做繼任者來培養。
但是高歡從小就與人不同,性情特別頑劣,不喜歡讀書,而是喜歡跟同齡的小孩打架,尤其喜歡組織夥伴們分成兩撥模擬打仗,自己還要當大將。
長大一些後,高歡依舊沒有收斂個性,沒一點兒世家公子的樣子,穿著奇裝異服,自大無禮,如個混世魔王般橫行鄉野,高氏族人都覺得這個少族長,腦殼可能有問題,私下裡喚之「登封大傻子」。
相比之下,高歡異母的弟弟高鐮,個性卻與他完全相反,不僅勤奮好學,知書達理,年紀輕輕還成了縣裡的生員,深受老財主高有才的喜愛。
莊子裡許多族人,也都更希望高鐮來繼承族長之位,高有才便也就不管高歡,任由他如個野孩子般胡鬧。
孩子們衝進螞蚱堆中,揮舞著網兜,笨拙的捕捉著螞蚱,高歡卻早早抓了滿滿一兜,然後便如將軍般,指揮著夥伴們戰鬥。
不一會兒,螞蚱驚得飛走,少年們提著網兜站成一排,等候將軍檢閱戰果。
高歡從他們身前走過,見各人或多或少的都抓了一些,不過沒人比得過他,於是笑道:「恩,趙憲,黃廷,楊彥抓得多些,升為副隊長,其他人下次努力,爭取立功。」
得到表揚的少年揚起頭,挺起小胸脯,感到一陣驕傲。
「不過恁們比起本將軍,還是差遠了!」高歡舉起自己的斬獲,滿臉的得意。
正得意時,身後忽然傳來一聲怒斥,「大傻子,誰讓恁們抓蝗神的,闖大禍了,知道嗎?」
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領著十多個漢子,惡狠狠撲過來,少年們如小雞般四散,卻很快就被漢子們抓住,然後二話不說,就是一頓削。
小夥伴的臉上立時留下血紅的手掌印,漢子們一把就奪走網兜,便將裡面的螞蚱倒了出來。
螞蚱們剛落地,就兩腿一蹬,向四周飛散,孩子們則被大人抽得哭泣起來。
高歡是族長的兒子,到是沒人敢上手,那男人卻指著他鼻子繼續罵道:「不懂事的東西,整天胡鬧,高家的臉面都讓恁丟盡了。還不把網兜給俺!」
這男人叫王家屏,算起來是高歡的舅舅,不過卻不是他母親的哥哥,而是繼母的哥哥。
高歡見少年們被打哭,卻一把將王家屏推倒在地,大聲怒吼道:「都給俺住手,敢打俺的兵,恁們活膩了。」
漢子們見高歡發怒,倒也都不敢太得罪他,畢竟他是東家的兒子。
王家屏被高歡推了個四腳朝天,微微一愣,沒想到高歡今天居然敢推自己。
他狼狽的爬起來
第1章球狀閃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