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惠更斯先生計算的光速是錯誤的?」
聽到徐雲這番話。
法拉第頓時愣住了。
眾所周知。
光速的單位很大,因此存在誤差是非常非常正常的事兒,甚至可以說是必然。
別的不提。
就只比較惠更斯和小牛所計算出的結果吧。
一個是21.2萬公里每秒,另一個是21萬公里每秒,相差了足足2000公里。
但徐雲所說的值得被糾正的錯誤,顯然不是這種臨近數字上的誤差。
他所指的誤差無疑是『量級』層面上的概念,最少最少都在20%以上。
可是
這怎麼可能呢?
要知道。
與光的本質探究不一樣。
由於光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以至於在日常生活的尺度下,人們根本就無法意識到光從a處傳播到b處還需要花費時間。
因此在古代世界無論東西方,先民們基本上都沒有光速的概念。
這種類似常理的觀念一直持續到了17世紀,才被加利略提出了質疑,並且設計了一個實驗。
加利略設計的實驗是這樣的:
兩個人各自拿著一盞燈籠分別站在兩座山頭上,每個人都用擋板把手中的燈籠遮住。
接下來。
一個人把自己的手中的擋板拿掉。
對面山頭的人在看到燈光後,立刻把自己手中的擋板也拿掉。
第一個人則記錄下從自己拿掉擋板到看到對方手中燈籠的時間,這就是光線在兩座山頭之間跑一個來回的時間。
用兩座山頭之間的距離除以時間,就可以得到光的速度了。
毫無疑問,這個實驗最後當然失敗了。
因為假設兩座山頭之間的距離是一公里的話,光線在兩個山頭之間跑一個來回只需要0.0000067秒。
而人的反應時間普遍在零點幾秒的區間,這是光線在山頭間跑一個來回所需時間的三萬倍。
所以無論加利略怎麼測量,他測出來的都只不過是這兩個人的反應時間而已。
所以加利略最後便放棄了測算光速的想法,人類第一次試圖計算光速以失敗而告終。
不過人類的天才並不止加利略一位,加利略去世後二十年,便有人想當了一個可以測算光速的方法。
這個人的名字里也帶個羅,叫做羅默,是一位丹麥的天文學家。
早些年羅默在觀測宇宙的時候注意到,木星有一顆叫做「埃歐」的衛星也就是木衛一。
在那個年代。
天文學的發展已經使得人們可以計算出這顆衛星圍繞木星運行的周期,並算出在它在地球上可以被觀測到的準確時間。
羅默敏銳地意識到,在一年之中,地球和木星之間的距離是在不斷變化的。
所以埃歐發出的光傳播到地球所花費的時間也不盡相同。
人們在地球上所觀測到的時間的差異,正是光線傳播過不同的距離所耗費的時間的差值。
後來經過羅默長時間的觀測,發現了一個情況:
當地球和木星距離最近的時候,埃歐出現的時間比平均值早了11分鐘。
而當地球和木星距離最遠的時候,埃歐出現的時間則比平均值晚了11分鐘。
11+11=22。
換而言之。
這22分鐘的差值,就是光線走過地球和木星間最大和最小距離之差的時間,是可以用來計算光速的。
浩瀚的宇宙空間,為人類提供了足夠大的尺度來計算這個數字。
於是。
羅默在1676年公開了這個推測以及相應的觀測數據。
不過羅默本人並沒有親自去算出一
第二百五十二章 掀他個天翻地覆!!(8.8K)